国家药监局关于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(
日期:2021-12-07 12:32:37 | 点击:
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,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和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。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。
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,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香不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。
二、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,经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核查,非该标示企业生产;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,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。
三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,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;在立案调查工作中,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,彻查问题产品来源,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
2.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
国家药监局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6号通告附件1.docx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96号通告附件2.doc
MaYo梅奥医学翻译公司是专业的医学翻译解决方案供应商,提供专业的医学翻译,医药翻译,医疗翻译,医疗器械翻译和医学论文润色发表服务,语种涵盖英语翻译,日语翻译,韩语翻译,德语翻译,法语翻译,服务地域覆盖北京,上海,广州,深圳,天津,苏州,郑州,济南,青岛等全国城市和海外。无论遇到任何医学翻译问题,我们随时为您提供服务。